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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一:协议确认

1.1 财税“+”平台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对财税“+”平台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注册成功后,无论是进入财税“+”平台,还是在财税“+”平台上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分享、学习、评论等,即表示用户与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协议的条款,则可以选择不进入财税“+”平台。用户直接或通过各类方式(如 RSS 源和站外 API 引用等)间接使用财税“+”平台服务和数据的行为,都将被视作已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存在异议,请停止使用财税“+”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1.2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财税“+”平台有权对本协议的条款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财税“+”平台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财税“+”平台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财税“+”平台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或私信的传送方式,提示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项。如果不同意财税“+”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并应当停止使用财税“+”平台。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财税“+”平台,则视为用户接受财税“+”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二:使用规则

2.1 用户注册成功后,财税“+”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2 用户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财税“+”平台直接或间接从事违反中国法律、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财税“+”平台有权对违反上述承诺的内容予以删除。

2.3 用户不得利用财税“+”平台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转载如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2.4 用户不得做出侵犯其他用户或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恶意攻击、辱骂、诽谤、骚扰他人;

(2) 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安全;

(3) 恶意泄露他人个人隐私;

(4) 冒充他人;

(5) 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2.5 用户不得做出破坏财税“+”平台运营安全或服务质量的行为和内容:

(1) 群发广告;

(2) 使用程序操作;

(3) 发布垃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论、私信、教室名称、详细介绍;

(4) 恶意发布重复内容;

(5) 使用马甲等作弊手段操作内容和排序。

2.6 财税“+”平台有权对用户使用财税“+”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如用户在使用财税“+”平台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财税“+”平台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财税“+”平台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因用户进行上述内容在财税“+”平台的上载或发布,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三:用户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

财税“+”平台鼓励用户在财税“+”平台上创造和发布的内容可用于传播和共享。

3.1 用户发布的内容指用户在财税“+”平台上上载、创造、发布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财税“+”平台鼓励用户发布的内容用于传播和共享。

3.2 除非收到相应通知,财税“+”平台视该用户为发布的内容的版权所有人。用户在财税“+”平台上载、创造、发布内容即视为其同意就上述所有内容授予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继受者、关联方,下同)在全球范围内免费、不可撤销的、无期限的并且可转让的非独家使用权许可。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将前述内容用于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部地复制、修改、改编、翻译、推广、分发、广播、表演、演绎、出版。但第三方不得再次授权他人使用前述内容。

3.3 在用户删除、移除已发布的内容后,用户上述授权在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后终止。但用户理解并同意,财税“+”平台将保留其删除、移除的内容,但在一段合理时间后将不再展示、传播、复制用户已经删除、移除的内容。已经传播、散布、推广至其他平台的内容,则会继续播放

3.4 财税“+”平台不为用户发布的内容相关的准确性、实用性、安全性、知识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3.5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财税“+”平台用户相关的权利,用户同意授权财税“+”平台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代表财税“+”平台自身或用户对该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诉、发起行政执法、诉讼、进行上诉,或谈判和解,并且用户同意在财税“+”平台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参与共同维权。

四:财税“+”平台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4.1 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网站服务及本网站所使用的软件所包含的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除用户依法享有之版权之内容之外,本网站的整体内容版权归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4.2 用户对财税“+”平台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4.3 财税“+”平台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图标、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4.4 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专有内容、原创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或则独家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在未经广东源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第三方不能对财税“+”平台平台中的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抓取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屏幕录制、拍摄屏幕、录音等任何形式将用户发布的内容转制为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任何形式的文件,以及对作品进行片段截取,文字转制等任何类似行为)演绎、衍生、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将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款

5.1 对用户从财税“+”平台获得的任何信息、内容或者广告宣传等任何资讯(以下统称"信息"),财税“+”平台均无法担保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财税“+”平台不对任何直接发生的交易和/或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5.2 用户使用经由财税“+”平台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等使用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财税“+”平台不承担责任。

5.3 如用户在财税“+”平台不正当或非法使用产品服务、购买商品或者发生跟财税“+”平台服务有关第三方网络交易、而导致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财税“+”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5.4 财税“+”平台对各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财税“+”平台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事项不作担保,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六:支付服务收费细则

6.1 收费对象财税“+”平台针对在财税“+”平台站(www.gtax.cn)内,在创建课程时选择"是否收费"中的"是"并通过财税“+”平台支付宝工具向其他财税“+”平台用户收取款项,和/或通过"立刻购买"向其他财税“+”平台用户支付款项的财税“+”平台用户(上述服务在本协议中合称为"收费服务"),按照财税“+”平台用户帐户类型,向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6.2 收费细则

(1) 本规则所指"立刻报名"服务,系财税“+”平台用户在财税“+”平台登陆其帐号后,通过点击付费课程页面中的"立刻购买"并通过支付宝确认付款后完成支付的服务。

(2) 本规则所指"财税“+”平台用户帐户类型"系同意本协议且已通过"关联支付宝"并通过支付宝验证审核的认证用户,及未进行关联支付宝但通过"立刻报名"之后登陆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完成支付的非认证支付宝财税“+”平台用户。财税“+”平台将根据不同的帐户类型收取服务费用。

(3) 财税“+”平台拥有对所有财税“+”平台用户帐户类型服务费标准的最终解释权。

6.3 收费提示

(1) 财税“+”平台用户可通过用户设置中"支付宝账户"来查询认证状态。

(2) 在财税“+”平台用户使用"收费服务"创建课程时,财税“+”平台会在"是否收费"中,设定收费金额时进行本次课程应收取的服务费的提示。

七、其它

7.1 通知方式财税“+”平台将通过网站公告、发送电子邮件、常规信件传送等方式来发送通知、公告给用户。告知用户服务协议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他重要事情。同时,用户理解并同意财税“+”平台拥有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7.2 法律适用本服务协议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用户和财税“+”平台一致同意有关本条款引起的相关争议,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如服务协议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7.3 个人隐私尊重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是财税“+”平台的一贯原则,财税“+”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内部管理等办法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除法律或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事先得到用户明确授权等原因外,财税“+”平台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或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同时,为了运营和改善财税“+”平台的技术与服务,财税“+”平台将可能会自行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这将有助于财税“+”平台向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7.4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协议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用户服务部门与财税“+”平台联系。

7.5本用户协议更新时间:2016年3月31日。

(3) 财税“+”平台拥有对所有财税“+”平台用户帐户类型服务费标准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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