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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老师上传于 2018-05-03 | (1人评价)|270人阅读|0次收藏 | 收藏案例
导读: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凭完税凭证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那么,不同计税方法、不同坐落地的不动产的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可以综合抵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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